嚴格環境準入
嚴格環境準入,實行環評限批,環評制度成為國家實施宏觀調控、促進產業升級、引導市場投資、推進污染減排的重要手段。

環評風暴
2007年1月10日,原國家環保總局通報1123億的82個嚴重違反環評和“三同時”制度的項目,并指出為遏制高耗能高污染產業的迅速擴張趨勢,落實宏觀調控政策、確保國民經濟又好又快地發展,原環保總局將首次動用“區域限批”政策來懲罰嚴重違規的行政區域、行業和大型企業,即停止審批其境內或所屬的除循環經濟類項目外的所有項目,直到它們的違規項目徹底整改為止。半年后再掀“流域限批”,對長江、黃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部分水污染嚴重、環境違法問題突出的6市2縣5個工業園區實行“流域限批”;對流域內32家重污染企業及6家污水處理廠實行"掛牌督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