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
歷經40余年的發展變遷,環境影響評價行業已形成一定規模,截至2018年,全國環評機構數量為916家,其中甲級184家,乙級732家。
1986年,原國家環境保護局發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證書管理辦法(試行)》,確立了環境影響評價的資質管理要求,統一頒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證書》,按業務范圍分為“綜合評價證書”和“專項評價證書”兩種。

1986年 1987年
1987年
1989年,原國家環境保護局正式發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證書管理辦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證書》改為設立甲級、乙級兩個級別,甲級單位可承接全國范圍各種級別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乙級單位可承接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審批的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1989年 1989年

1989年 1989年

1989年 1989年

1989年 1989年


1990年 1993年

1993年
1999年,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發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格證書管理辦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格證書》分為甲級、乙級兩個等級,同時根據評價機構的專業特長和工作能力,按照行業和環境要素劃定業務范圍。

1999年 1999年

2000年 2000年
2005年,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發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證書》分為甲、乙兩個等級,同時根據評價機構專業特長和工作能力,確定相應的評價范圍,分為環境影響報告書的11個小類和環境影響報告表的2個小類。


2006年 2006年
2015年,原中國環境保護部修訂通過并發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證書》等級分為甲級和乙級。評價范圍包括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十一個類別和環境影響報告表的二個類別,環境影響報告書類別分設甲、乙兩個等級。


2015年 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