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
環境影響評價從業人員證書包括“環境影響評價崗位證書” 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截至2018年,全國共有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12097名。
環境影響評價崗位證書
2009年4月,原環境保護部發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崗位證書管理辦法》,對環境影響評價崗位證書(俗稱“環評上崗證”)提出明確要求,由原環境保護部組織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崗位基礎知識考試,對考試合格者發放崗位證書。
2016年7月,原環境保護部發布《關于廢止部分環保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崗位證書管理辦法》被廢止,環評上崗證結束了它的歷史使命。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2004年,原人事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決定在環境影響評價行業建立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發布《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11月,原國家環保總局與人事部聯合認定了我國首批也是唯一一批共130名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2005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被納入全國職業資格考試計劃,5月舉辦了首次考試,通過考試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方式開始施行并逐步成熟規范化。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實行定期登記制度。辦理登記時,在《職業資格證書》中的“登記情況”欄目內加蓋登記專用印章,并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登記證》。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6號)及配套文件中明確:“《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從業情況管理規定》施行之日起,《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環發〔2005〕24號)等文件,同時廢止。”此后,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實行申報制度,核發登記編號,不再頒發“登記證”。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舊貌換新顏。

